建议先明确拟在中国制造、进口、销售的产品版本及关键技术,再检索中国现行有效专利,逐项比对权利要求与产品技术特征,并核查法律状态、许可及供应链安排。FTO结论应标明检索日期、产品范围和未覆盖事项;产品设计或专利状态变化后,应及时复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