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根据升级内容、登记目的和权利基础判断,不能仅凭版本号变化决定。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,申请登记的软件应为独立开发,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后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。企业可结合新增代码、功能变化及实际业务需求评估新版本登记。

如何判断

先比较新旧版本的功能、模块、代码和文档,说明哪些内容属于新增或重要改进。仅修改名称、界面文字或版本号,不应据此虚构新的开发成果。登记材料应反映真实软件版本,名称、版本号、完成日期、文档截图和源程序等保持一致。

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
建议提供原登记证书及软件资料、新旧版本差异说明、对应源程序和文档、申请人信息,以及合作开发、委托开发、受让或许可等权属文件。使用第三方代码或开源组件时,还需核查许可条件,不得将他人作品冒充为独立开发成果。

硕力可协助核对版本材料、权属信息及申请文件。登记不能替代真实研发记录,也不能据此保证软件不存在第三方权利风险。

整理:硕力知识产权。核对日期:2026年9月25日。

官方依据: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》第七条、第九条至第十一条。

https://www.ncac.gov.cn/xxfb/flfg/bmgz/202410/t20241015_8694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