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等同。创建对象与最终认定是不同阶段,宣传和申报材料应准确使用官方文件中的名称。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5—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,入选对象还需接受评估验收,符合规定后才予以认定命名。

企业应怎样表述

如企业确已列入相关名单,可准确表述为“入选2025—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”,并提供对应文件和名单依据。不应省略“创建对象”而提前宣传为已完成最终认定,也不应把某次申报受理或推荐等同于入选。

创建阶段怎样准备

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质量、运用效益、保护效果和管理能力制定任务计划,保留研发与产品对应、专利运营、风险处置、制度运行和人员培训等记录。对于具体考核指标、时间节点和材料格式,应关注国家及属地主管部门后续通知。

硕力可协助企业梳理知识产权管理与业务支撑材料,具体创建和认定结果以主管部门公布文件为准。

整理:硕力知识产权。核对日期:2026年9月25日。

官方依据: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5—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。

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6/3/2/art_75_204817.html